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的精神及要求,以青浦区教育局、教育人才中心关于招聘工作的精神要求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学校笔试、面试和区级入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优化学校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学校积极向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2019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青浦区御澜湾学校(青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御澜湾校区):
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
本市户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在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需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年龄要求
一般控制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
5.居住证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并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编在岗的高级教师除外。
6.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7.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自主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委托青浦区教育人才中心在青浦教育网上即时发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受理
应聘者依据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布的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青浦区城中西路25号)敬业楼三楼规划发展部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受理时间:
3月11日—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资格初审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依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考核
学校成立考试考核专家组。应聘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和试教考核,试题由学校组织命题,在青浦区御澜湾学校进行考试工作。
考试考核时间:3月25日~3月29日,具体各学科考试考核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其中笔试20%、面试40%、试教40%)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入围(学校综合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并报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4.资格复审和学科专业测试
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学校招聘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
测试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实验小学集团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2019年5月),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9年5月)。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六、招聘组织工作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 峰
组员:顾文荣 戴琦弘 程方雄 黄敬军
2.招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仁华
组员:徐林忠 沈红丽 陆海洁
七、有关事项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3.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学校人事联系。
青浦区御澜湾学校(御澜湾校区):59728576-8010 黄老师
4.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59728325 。
5.本方案由青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负责解释。